1. 一般身體檢查(如測量血壓、血糖測定、尿糖 測定)病情評估、健康問題確立。
  2. 導尿、更換尿管、尿管護理、膀胱訓練及膀胱灌洗。
  3. 更換鼻胃管及管灌食指導。
  4. 更換氣切造口器及氣切傷口護理。
  5. 抽痰指導、胸腔引流指導。
  6. 一般傷口護理及褥瘡傷口護理指導。
  7. 代採檢體,如:抽血、尿液、痰液及驗血糖等。
  8. 復健指導。
  9. 提供衛生教育、營養指導、照顧諮詢。
  10. 其他經衛生主管機構認定的護理服務項目。
  11. 接受衛生局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居家護理服務。